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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下达2012年预算的通知(华南农财[2012]16号)

发布时间:2015-11-02

信息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下达2012年预算的通知

 

华南农财[2012]16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我校2012年财务预算,已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按照《关于编制2012年度预算的通知》(华南农财201117号)的规定,现将各单位2012年预算予以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经费使用要求

(一)加强刚性预算管理

各级领导、各单位要强化财务预算意识,带头贯彻落实执行财务预算方案,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经费下达后,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学校不再受理经费申请,如确有需求则需纳入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统筹安排。

(二)强化精细化预算

各单位要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根据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支出额度合理控制支出,不得发生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的开支项目,不得任意调整开支渠道和开支范围,不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2012年预算经费采取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年初预拨、上半年和下半年三次下达。

(三)严格执一支笔经费审批制度

各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正职是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和承担相应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基建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基建、修缮项目在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无经费预算的项目,坚决不得开工,严格杜先斩后奏事后买单现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堵塞各环节上的漏洞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四)规范经费的归口管理

学校将各类经费下拨到各相关职能部处,除本单位办公等正常运作经费外,凡属面向全校性使用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计划落实给各学院、各单位使用,杜绝截留使用。

(五)实行项目的绩效考评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为配合今年的财务预算工作,学校将组织实施《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责任制》和《华南农业大学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于专业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道路房屋维修、仪器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跟踪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原则上本年度安排的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启动实施,否则年底该项经费结转收回学校。

二、实行教学经费改革

2012年度教学经费的预算分配方法实施改革。此次改革的原则是:

(一)以《华南农业大学2011年预算经费分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0135号文)为依据,教学相关经费占可分配学费的比例维持不变,并增加200万元教学专项经费。

(二)纳入改革教学经费范围有: 1、教务处负责分配和管理的教学经费;2、各学院实验实习费、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毕业生论文经费;3、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的公共实验课业务费。具体的经费名称有:实习费、实验费、教学业务费(含公共课)、教学差旅费、教师培训费、毕业生论文经费、选修课费、精品课程建设费、双语教学经费、学生素质教育经费、科技创新经费、资料讲义印刷费、督导及教学评估经费、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经费、教材建设费、教务员培训费、专业建设及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含教学实验室修缮建设费用)等经费。

(三)教务处负责组织论证教学经费分配,报学校批准后由财务处下拨到各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学经费中应适当预留机动经费,用于解决各学院临时性教学工作经费需求,学校不再另外追加经费。机动经费结余部分可滚动留存下一年度使用。

(四)教学经费原则上必须用于开展教学活动及学生实验实习活动。不得用于与教学无直接相关的差旅、办公等公用支出。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教务处应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尽快制订教学经费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五)2012年度体育维持费、军训费、校团委学生活动及社会实践经费、学生工作处掌握的学生经费、人事处掌握的教师培训费、教学设备维修及零星购置费、电化教学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费、各学院掌握的毕业生就业经费和学生活动费的分配仍按往年做法,暂不纳入教学经费改革范畴,由学校直接下拨。

三、实行后勤保障经费改革

2012年度后勤保障部分经费实行改革,分类管理,包干使用。

(一)家具维修专项经费按学生宿舍家具维修与购置、办公家具零星购置与维修、教学大楼家具维修与购置进行分类管理。

教学大楼家具维修与购置及公共大楼维修,由后勤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成立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充分论证,在学校预算安排的包干额度内,按轻重缓急,实行项目排序,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办公家具零星购置与维修按学校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购买。

(二)道路、房屋、水电等常规维修经费,主要用于道路、房屋、水电等的零星维修,当年包干使用,不得超支。后勤处应制订常规维护管理办法,界定专项与常规维护的范围界限,明确后勤各级领导立项审批权限。较大的维修应申请专项,经论证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紧急抢险工程经主管后勤、财务副校长报校长决定后,在学校机动费立项开支。

(三)学生宿舍定期维修(包括栏杆、房间内墙和门等)、学生宿舍家具维修由后勤处制定总体维修计划、详细制定每四年一轮回的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列入学校维修专项预算,专款专用。

(四)常规性的校园卫生及校园绿化费,由后勤处在预算额度内包干使用。非常规性的环境建设经费,由后勤处组织论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 ,确定当年的实施项目。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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