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6
信息来源:
粤财教[2004]145号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高等院校学科与专业建设,做强做大广东高等教育,推动广东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省财政设立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为“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有利于做大做强我省高等教育,推动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
(二)有利于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集中资金办大事。
(三)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含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二)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
(三)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四)高水平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
(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学校申报。凡申请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院校,应按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先确定项目实施目标,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自身资金能力,提出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数额,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项目申请院校于每年6月30日前提出下年度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报送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
(二)专家评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院校报送的《项目申请》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学科及专业建设的目标、内容、实施计划、资金安排、资金筹措方案、预期效益分析等,重点评审项目目标及资金安排、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实施及相关的保障措施。
(三)审核批准。根据专家组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提出的评审意见,结合本年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经批准的项目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项目学校。
(四)项目管理。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学校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资金数额进行学科与专业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预期的目标,如确因特殊情况项目当年未完成,其项目经费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一)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年度项目预算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若确需调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批准后执行。
(二)各高等学校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提取任何项目管理费。
(三)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项目学校每年要将学科建设及专项使用管理情况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实行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并相应建立项目奖惩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组织人员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及学校配套力度,并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严格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资金,学科与专业建设得力、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扬,并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项目及专项资金。对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的学校,实行缓拨、减拨、停拨直至追回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
● 项目立项文本
● 项目支出预算表
●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学 校: (公章)
项目负责人 : (签名)
申 报 日 期:
项目申请书说明
1、《项目申请书》是广东省高等院校申请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材料时所使用的标准格式,由项目申请学校组织填制,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材料。
2、“项目名称”按项目类型表述,如:“x x 重点学科建设”、“x x名牌专业建设”或“x x 特色专业建设”。
3、“申请学校”应填写单位全称。
4、“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单位直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责任人。
5、“项目类型”、“项目属性”,在所选的选项“□”中划“√”。
6、“新立项目”是指新申请的项目。
7、“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现需继续进行的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按国家指导价格或市场一般价格测算填报。
9、《项目可行性报告》由申请学校组织编制。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 学校名称 |
| 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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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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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数(人) |
| 教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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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专科生 |
| 其中: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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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士 生 |
| 其中:教 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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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士 生 |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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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点(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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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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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用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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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项目基本情况 |
| □重点实验室 | 项目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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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名牌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 □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高水平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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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申请省财政补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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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自筹资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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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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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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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理由: |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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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单位:万元
支 出 项 目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申请补助数 | 学校自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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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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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项目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学科门类、财务收支状况及学校概况。 2、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称、职务、所学专业、与项目相关的主要业绩。 3、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总投入情况(人、财、物)。 4、申请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情况。 5、实验室或基地共建共享情况。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所在领域或行业事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是否属于国家政策优先支持或重点发展的范围。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与同类项目对比分析;项目受益范围和预期效益分析;预算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分析;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 |
专家评审意见表
评审意见(项目目标、内容、计划、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效益分析等):
年 月 日 |
评审人员签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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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意见表
省教育厅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省财政厅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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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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