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6
信息来源:
粤价[2004]5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高等院校(含成人高校)、中专学校(含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含成人技校):
为了引导住宿学生合理用水用电、节约水电,同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现就我省高等院校等学生宿舍水电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高等院校住宿生住宿费包含了住宿生每人每月4―
二、凡实行对住宿生超水电用量收费的学校,学生宿舍每室安装水、电表各一个,学校管理部门以水电表的实际读数确定学生实际用水、用电量。对超出免费水电用量部分,可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对该宿舍学生收取超额水电费。计收的超额水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平均分担。住宿生实际用水用电量低于免费数量的不补贴。学校可以按每学期一次或两次结算学生宿舍的水电用量。
三、凡实行对住宿生收取超额水电费用的学校,须将具体的结算时段及计费办法向学生公示。收费时须开具收款收据。学生宿舍未安装一室一表的学校一律不得向住宿生收取超额水电费。
四、以上规定自200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五、从2004年秋季开始,我省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可参照高等院校的执行(见附表)。
附表:
广东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学生宿舍类别 | 设备与条件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普通学生宿舍 | 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有公共漱洗间、卫生间,有床架、书桌。 | 500 | 住宿费已包含学生生活学习用的水电费(每生每月4― |
二级学生公寓 | 6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有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等设备,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750 | |
一级学生公寓 | 4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有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室内有供热水设备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1200 | |
引资新建公寓 | 宿舍设备及住宿条件至少与二级学生公寓相同,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生・学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