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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科研经费低值易耗品报销及出差审批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信息来源: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提升科研资金绩效的通知》(粤财教〔20183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开展调查问卷《关于科研经费报销及服务调查问卷》(20193-4月)征集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955日起简化科研经费低值易耗品及出差审批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化科研经费低值易耗品报销手续

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按《华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华南农办〔201871号)文件要求做好低值易耗品在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报销时无需附上从管理平台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验收结算单》作为证明材料

    二、简化科研经费出差审批手续

缩减出差审批环节,启用新的《华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差旅费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无需二级单位审批及盖章。

新的《华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差旅费审批表》可在财务处网页“文件下载”栏、华农报账员工作群(QQ号:432463803)下载。

    三、项目范围

通过科技处、人文社科处、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及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申报立项获得的科研项目(课题),即经费卡编号以“A”、“B”、“C”、“D”、“E”、“F”、“G”、“H”、“R”、“K”、“2”等字母/数字开头的项目;不含学校预算安排及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批的经费。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差旅费审批表.docx



(联系人及电话:刘烨  85287730     曾亮珍  85287402


 

   财务处

                                                               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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