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单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办法>的通知》(粤财监[2021]22号),省财厅将密切关注各省级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支出进度提醒问询核查机制,将支出通报结果纳入预算安排“四挂钩”机制,并作为各省级单位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现将我校1-5月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资金支出进度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资金进度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校省级财政资金下达总额(含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16.80亿元,总支出金额(含按政策划拨到基本账户的科研项目资金)9.64亿元,总支出进度57.38%。其中,基本支出进度54.65%,项目资金支出进度61.01%。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资金(不包含已划拨基本账户及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总体支出进度偏低,部分项目尚未安排资金支出,进度为零,严重低于序时进度的要求。详见附件。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业务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增强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意识,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按项目申报预算尽快开展项目实施,参照序时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附件: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校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xls
财务处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肖斐,电话:8528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