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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在读学生缴纳2023学年学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3

信息来源:

各单位、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保证财政性资金及时收缴财政专户,根据学校2023学年收费工作安排,请同学们按要求缴纳学宿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宿费标准

在校生(除延期毕业学生外)的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按照学生对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注:学分制专业的专业学费将在本次划扣,学分学费则待学分选定后另行通知缴纳时间),住宿费以学生2023学年实际入住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缴费方式

(一)方式一:银行代收(划扣)方式

选择使用银行代收(划扣)方式缴费的同学,请务必在2023823日(星期三)前,将应交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多于应交费用10元以上,银行才能扣费成功)存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已登记的交费专用银行卡。学校将于823日通过银行划扣学费及住宿费 2019级、2021级本科生的缴费银行卡为农行,2022级本科生的缴费银行卡为中行,2020级本科生以及所有研究生的缴费银行卡为工行,不符合要求的银行卡不能成功划扣,注意信用卡不能划扣)。

(二)方式二:“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方式

选择使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的同学,请务必于826日—831日通过平台缴纳2023学年学宿费。各位同学可以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两种方式登录。

1. 电脑端

使用电脑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pay.scau.edu.cn/login.aspx?local=zh-cn

2. 移动端

1)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一扫”功能,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支付平台。

1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


2)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大厅”,“学校部门直通车”—“财务处直通车”—“校园缴费”进入平台。

三、缴费票据

学校收取学宿费后将开具电子收据,请同学们务必于823日前通过电脑端登录支付平台,完善个人信息,以便缴费成功后能及时收到电子收据。

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同学,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或直接扫取下列二维码进入 “电子票夹”小程序,绑定身份证后即可自动获取学宿费电子收据。通过平台缴费的同学,在缴费后,自动会在系统生产电子票据,在已缴费记录可查询下载。 

2 “电子票夹”小程序


四、注意事项

   1. 已申请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应及时办理学宿费缓交手续,待贷款到位后直接抵冲应交学费、住宿费,贷款额不足冲抵学杂费的差额部分届时请登陆“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否则视同欠费处理。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要将生活费存入缴费专用银行卡中,以免被视作学宿费划扣后无法办理生源地贷款。

2. 同学们可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查询缴费记录,也可通过自查银行卡余额的方式,确认应交费用是否划扣成功。

  3.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仍未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图书馆暂缓办理其图书借阅证及暂停图书借阅;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等。

4. 本通知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在校生按本指引进行缴费。财务处在学生注册前,将缴费学生数据发送至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注册。

5. 对以上缴费事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科联系(电话:8528343985286649,办公地点:行政楼113室)。

  

  附件: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指南.pdf



                                                                财务处

                                                         20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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