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1
信息来源: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3年财务年终结账、决算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现就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关账时间
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7:00关闭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统一支付平台,不再办理借款、缴费、报销、个人收入申报、内部往来网上自助转账及网上无纸化投递业务等。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下午15:30前提交网上预约报账单据,逾期未投递的网上预约单将统一作废。2024年系统开账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做好零余额资金(含高水平建设计划专项资金)支付工作
体育馆建设项目、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海外名师专项零余额项目(项目名称上标识“零”字,项目编码前三位为“223”字样)于本年度执行完毕,省财政厅将收回结余资金,不办理结转。财务处报账大厅(行政楼214室)开设2、3号窗口作为零余额项目(含高水平建设专项资金)“绿色通道”报账专窗,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下午15:30前提交零余额项目的网上预约报账单据。
三、年终账务清理工作
(一)核销往来款项
1. 清理暂付款(借款)。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及时办理未核销暂付款(借款)的还款及报账手续。
2. 清理暂存款。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网页“来款信息查询”、“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或手机端“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财务处直通车—财务信息查询—来款信息”中认领校外单位来款,并及时办理经费入账及到期保证金退回等手续。对于挂账1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将按《华南农业大学暂存款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8〕109号)规定,统一收归学校统筹使用。(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14室)吴晗,85288032;资金科(行政楼117室)彭湛霞,85280089)。
(二)核销预借发票
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核销预借发票,对于已开具票据、款项已到学校,但尚未认领该款项的事项,于12月25日前领取票据记账联并认领该款项;对于票据已经开具,受票方尚未付款的事项,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或退回已经开具的票据。(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14室)18号窗丘露平,38632415)。
(三)基建工程交付使用及转固手续
请总务部(基建处)结合本年度基建计划和各类专项预算,核对基建项目,及时完成工程结算。请总务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助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转固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14室)17号窗林洁莹,38632415)。
(四)做好低值易耗品线上采购的结算工作
请采购招标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12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低值易耗品线上采购的结算工作。
四、上交各类收入
(一)按批复的预算完成收入上缴工作
请教育发展基金会、资产经营公司、总务部后勤实体、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劳动服务公司、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于12月20日前,按照2023年度学校批复收入预算(年初已下发)完成收入上缴工作,确保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执行到位。(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预算科(行政楼216室)董绍娴、冯汝婷,电话:85287402)。
(二)上交水电费、资源占用费、科研用地管理费
请各职能部门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21〕115号)、《华南农业大学校内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2〕88号),督促各使用单位及个人及时上交学校水电费、资源占用费、科研用地管理费等费用。
(三)返纳工资和利润上缴
请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企业、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总务部后勤实体等单位于12月20日前做好工资返纳及利润上缴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经资委办公室(行政楼212室)杨玉林,电话:85283437)。
五、做好人员经费发放工作
请人力资源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单位做好当年工资津贴发放及社会保险等缴纳工作,当年发生的支出应在当年完成报销手续。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前做好12月酬金发放报送及校内在职人员其他收入申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12室)陈少倩,85280455)。
请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做好发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等发放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117室)张蕗、李红艳,电话:85286508)。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为规范财务工作,准确核算学校当年财务收支情况,当年票据当年报销,确因特殊原因当年无法报销的,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报销。
财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