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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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7〕122号)规定,科研经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科研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法要求设置的科研项目,原则上应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科研财务助理由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聘用和管理,报财务处和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目前,财务处、科学研究院对科研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项目进行了整理(附件1)。请上述项目中涉及科研财务助理调整或新增的科研团队或课题组,于4月12日(星期五)前将《华南农业大学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交至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14室13号窗)、科学研究院高新科(行政楼419室);若无调整,则无需报送。
附件1 500万元以上项目清单(截至2023.12.31).xlsx
财务处 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刘雁冰,85288005;科学研究院郑思琳,8528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