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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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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近期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

近几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检查及科研结题审计、财务报账审核中发现,个别项目在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现将发现的问题及规范使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直接费用中超范围列支通用办公耗材、汽油费、研究生出国访学费用、论文润色费和编辑费、网络费、公房资源使用费、非本项目的差旅费、非本项目资助的论文版面费、非本项目的专家咨询费。

  (二)在省级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无实质调研内容的差旅费、私家用车汽油、路桥费、旅游景区住宿费。

  (三)在结余经费中超范围列支空调、通用办公耗材、论文润色费等。

  (四)未结题或已结题的项目随意调账,或调账依据不充分。

  (五)项目决算金额与账面支出金额不一致,决算截止日期没有搞清楚。

  二、进一步规范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的要求

  (一)规范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直接经费。

  在纵向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不得列支通用办公耗材、私家用车过桥过路费及汽油费、研究生出国访学费用、论文润色费和编辑费、网络费、公房资源使用费等;不得列支非本项目的差旅费、非本项目的论文版面费、非本项目的专家咨询费;严禁在差旅费中列支旅游景点门票等费用。

  (二)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在结余经费中不得列支空调等办公设备、通用办公耗材及论文润色费等。

  (三)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

  纵向科研项目资金调账必须严格按照内部转账业务流程进行,调账时必须写清楚调出或调入原因。已经结题的项目禁止调账(审计抽查要求调账除外)。

  (四)按照项目任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任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执行率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尽可能避免项目执行率偏低的情况发生。

  (五)规范项目决算管理。

  项目资助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决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分别编报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决算表,交财务处审核盖章。

  (六)规范使用横向课题经费

  横向课题经费不得报销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报销装饰品、家庭生活日用品、美容化妆品等;不得报销报销休闲娱乐和旅游运动等场所发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其他与科研工作没有直接相关性的支出;不得报销不符合财务规章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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