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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2浏览次数:176
(1)经办人需提供的资料:
1、付款单位的书面开票申请(加盖公章);
2、合同原件(已贴印花)一份;
3、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收款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完税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样版见财务处网页下载处);
6、填写《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办理时间:收到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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