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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5-10-22

信息来源:

(一)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免税备案流程

1)经办人需提供的资料

1、合同原件(已贴印花)一份;

2、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认定登记证明》(样版见财务处网页下载处)第一联(交税务部门)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认定登记证明》第三联(纳税人留存)原件一份;

5、《华南农业大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研经费)减免营业税审核表》(样版见财务处网页下载处)(由主管单位及财务处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6、《税务事项备案表》(样版见附件1)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办理时间:收到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培训班、进修班减免税备案流程

1)申请备案

各单位开办培训班、进修班收费需提前三十五个工作日向财务处提供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由财务处收费科到物价部门申请备案(物价局备案核准需三十个工作日),收费备案核准后,方可收费。收费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开办培训班、进修班的政府机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批文、合同或协议的,须提供招生简章(加盖单位公章);开办培训班、进修班的收费标准、人数、学时数及期限。

2)申领发票

各单位开办培训班、进修班收费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财务处提供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详细注明收费标准、培训进修人数、学时数及期限,符合免税条件,由财务处税务工资科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地税局发票申请备案需5个工作日),并安排发票的使用量。

3)入账

收费结束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核销发票,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①经办人填写交款单或提供银行收款证明原件;

②财务处税务工资科填制《华南农业大学营业税免税凭证》一式三联,并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③会计核算科根据以上资料填制《华南农业大学记账凭证》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经办人交税务工资科备案存档,以便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4)办理时间:收到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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