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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0]2号

发布时间:2015-11-02

信息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华南农[201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是本科大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为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节约有效、合理使用” 的原则,学院对学校下拨的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可根据本学院的实践教学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适当调配使用。

第三条 学院对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与报账必须符合学校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 列入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范围的项目分为实习项目和实验项目。

1、实习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实习(见习)、教育教学实习(见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见习、野外实习、观摩实习、课程设计、专业考察与调查)、课程实习、艺术实践(采风、写生)。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已由学校按财务预算直接划拨学院,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实验项目主要包括:课程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及实验室开放。

第二章 经费分配

第五条 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当年度实际承担的实践教学项目和学校当年度的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二次分配后下拨到学院。

1、实习经费的计算方法(见下表)

学生所属

学科类别

经费计算公式

 

人文社科类

学生人数×实习周数×学科系数×生均系数

1、学科系数:人文社科类80,理工农类100,艺术类120,软件学院110

2、生均系数:当年度可分配的实习经费总额/当年度在校实习学生的人周数。

3、专业班级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经费。

理工农类

艺术类

软件学院

2、实验经费的计算方法(见下表)

课程学科类别

经费计算公式

说明

人文社科类课程

学生人数×实验学时数×学科系数×生均系数

1、学科系数:人文社科类0.4;理科类、农科类0.8;工科类1.0;化学类、生物类、艺术类1.2

2、生均系数:当年度可分配的实验经费总额/当年度在校进行实验教学的学生人时数。

3、选修类课程的实验经费的核算应以该选修课程组所需修读的学分为依据,以该选修课程组最高的实验学时为核算标准。

理科类、农科类课程

工科类课程

化学、生物类、艺术类课程

选修类课程

第三章 经费的使用与报账

第六条 实习经费的使用与报账

1、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

1交通费:含指导教师联系与指导实习时的往返费用(不含飞机票)、学生车费补助、集体租车或包车费用等,原则上不予报销市内出租车费;

市内:一般只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每人每天不超4元;周边城区(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10元,按实习师生实际人数、天数列明细单计报,不必再附车票。

市外:必须由学院或班级统一组织实习,集体租车的包车费用应不高于教务处已审批的交通费预算;如不属于集体租车的,则应附上往返的全部车船票,学生乘坐火车的一律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乘坐轮船的一律按最低一级床铺价格报销,并按直线计报;从学校往返车站路途的费用,按市内的票价计算。指导教师按学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助。

2伙食补助:

市内实习:不发放伙食补助。

市外实习:指导教师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助;学生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元标准补助。按实习学生实际人数、天数列明细单签领报销,不必附餐票。

3)住宿补助:

市内实习:不报销住宿费。

市外实习:指导教师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标准凭正式发票报销;学生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标准补助,按实习学生实际人数、天数列明细单签领报销,不必附住宿发票。

4)实习耗材:指用于开展实习的各类耗材和消耗品;

5资料费:指用于实习所产生的复印费、打印费、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的印刷费及相关工具书的费用等;

6其他用于实习的费用:含各种参观门票、实习单位的指导费或协助费(包括场地使用费)、野外防护用品费用和学生外出实习保险费等;此类经费不得超过学院实习经费总额的25%,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发票背后签字)。

2、实习经费的报账

实习开始前,由实习指导教师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与经费申请表》(一4份),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后,一份交学院存档备案;两份分别在请款和报账时交财务处存档备案,一份在报账时交教务处存档备案。

报销广州市内学生实习交通费(含指导教师)附签收的《华南农业大学领款表》。

报销广州市外学生实习伙食补助费及住宿费附签收的《华南农业大学领款表》;报销广州市外学生实习交通费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差旅费报销表》,并附车船票等正式发票。

指导教师到广州市外指导学生实习所发生的差旅费的报销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实验经费的使用与报账

1、实验经费的使用范围

1)实验耗材:是指用于开展实验教学的各类耗材、易耗物品和材料;

2资料费:实验教学过程中所产生的复印、打印、书籍等费用;

3)维修费:用于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简易维修;

4)低值易损物品:经教务处批准后学院可使用实验教学经费购置低值易损物品如玻璃器皿;

5)其他用于实验教学的费用:含实验用文具、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等。

2实验经费的报账

实验经费的支出应由学院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凭原始票据到财务处报账;并于每年12月底将《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大学生实验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备案。

第八条 学院的主管领导对学校下拨的实践教学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严格把关,从严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经费使用与报账办法如有与学校财务规定不符,以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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