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学校预算经费“一支笔审批”制度的通知华南农办[2010]97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475

 关于重申学校预算经费“一支笔审批”制度的通知

 

华南农[2010]97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加强预算经费管理,根据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的相关规定,凡下拨给各单位的预算项目经费,一律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单位行政一把手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委托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行政一把手必须出示授权书并亲笔签名,交纸质原件一式两份至财务处、审计处备案。

学校预算经费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所体现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一支笔”执行者鼻息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各项开支合理、合规、合法。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预算经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学校账号税号
名  称:华南农业大学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信用代码:1244-0000-4554-1656-3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山支行
银行帐号:3602-0026-0900-0310-520
行  号:102581000546

快速获取抬头信息

常用信息

报账业务:85280087、85287730、85280088、85285371
科研经费业务:85288005、85288032
预开发票及税费:85280455
财务系统问题:85283439、85287402
资金业务:85280089
收费及校园卡业务:85286649、85283439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