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2015年、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基地)能力创新专项资金等均已到账,目前使用进度较为缓慢。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要求,“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将由财政统一收回”。根据粤财预[2015]568号等文件,“对1-10月预算支出进度低于80%的,按照余额20%的比例收回统筹。”
为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统筹,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合法、合理,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周建华 刘烨 张洁
联系电话:85280087 85287730
财务处
2016年5月3日
附件:2016年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等零余额项目资金明细表
附件:2016年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等零余额项目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