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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网银支付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信息来源: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师生,实现报账支付款项实时到账,加快资金支付速度,我处近期开通了网银业务(即不再需要开据支票和电汇单)。包括基本户和国库零余额的网银对公和网银对私业务。现将开通网银支付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网银支付的优点

1.网银支付业务是一种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方式,降低了使用支票、电汇结算可能出现票据遗失、偷窃等财务风险,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不需要支票、电汇单的传递,节约了到账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2.网银对私业务(包括零余额和基本户业务),收款人当天可以收到网银到账信息,不需要去银行办理,避免了师生在银行排队领取现金,减少了去银行等候的时间。

二、开通网银支付需要提供的资料

1.网银对公业务要求提供收款单位全部银行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全称、收款单位开户行、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2.网银对私业务要求提供收款人的全部银行信息。包括: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银行账号。

三、网银支付操作流程

1.收款单位全部银行信息输入

报账人员本人需在报账大厅的专用电脑里自行输入收款单位的所有收款信息,并确保收款信息准确无误。所有收款人(单位或个人)信息只需输入一次,以后的信息可以从电脑数据库中查询获取。

2.按原规定正常报账审核、复核凭证。

3.资金科通过网银办理付款

报账人员将记账凭证交回资金科审核后,由资金科通过网银办理支付手续,在记账凭证的右下角留下经办人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四、网银支付注意事项

1.网银业务类型:网银业务包括对公、对私;同行转账、跨行转账;本地转账、异地汇款。

2办理网银业务时间:按银行规定,零余额办理异地、跨行业务的时间是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下午430分,其他网银业务没有时间限制。

3.开通网银对私业务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刷卡和现金支付业务。请报账人员自行携带本地开户的银行卡(无银行限制)办理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

 

联系 人:黄树立  彭湛霞

联系电话:85280089

 

 

                             财务处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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