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毕业班同学:
2016届学生即将毕业,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退款销户手续,使毕业生退卡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学院及广大毕业生予以配合。
一、 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款及销户
经研究,初步定于2016年6月25日(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统一将毕业生校园卡余额转存到其对应的工商银行灵通卡,并对毕业生校园卡进行销户。个别转款不成功的,待批量转款工作完成后,到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行政楼117房,以下相同)办理销户转款手续。
二、 毕业生工商银行灵通卡账号核对
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工商银行灵通卡账号,并签名确认(核对表详见附件)。账号变更的,请将正确的账号填入“更新账号”栏,以便正确办理转款手续。然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6月8日前务必将核对表交回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
三、 毕业生校园卡延期销户申请
1、延迟毕业的研究生,请于6月8日前,将学生信息汇总上报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我们将对符合条件的同学办理延迟校园卡销户手续。
2、如因继续留校帮导师做实验或临时留在学院工作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校园卡的学生,须提出延期申请,由学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6月8日前统一汇总上报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我们将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依规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同学办理延迟校园卡销户手续。
3、“2+3”推荐免试研究生,需办理延期销户申请,本科阶段校园卡可延期至9月30日。做辅导员期间,办理教工卡。读研期间,办理研究生卡,注明“2+3”身份,研究生卡(学号问题)延长两年有效期。
五、毕业生校园卡由用户自行处置,学校无需收回,也不退工本费。
财务处
2016年5月9日
3、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退款销户信息核对表.xls
4、本科生校园卡延期申请表1.xls
5、研究生校园卡销户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