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于我校未按规定完成执行进度的零余额项目资金被收回统筹事项,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办理了结转申请,经努力争取,绝大部分被收回资金,经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核,已通过省政府及省人大批准(具体项目及金额请见附件),将于近期重新安排、分批下达。国库经费使用指标到账后,财务处将及时短信通知到各负责人。
根据粤财预【2016】73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无特殊情况须在2016年内使用完毕,如未使用完,将不再办理结转,并进行相应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重新安排我校收回统筹零余额项目资金明细表
财务处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重新安排我校收回统筹零余额项目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