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额度控制系统”额度控制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6-09-18浏览:87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拟对项目额度控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各支出科目的额度控制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登录财务处网页“项目额度控制查询”,或登录网址http://202.116.162.90:8080/edkz/进行额度修改。用户工号为项目负责人工号,初始密码为“8528”。

二、控制科目调整

1类:调整为不控制的科目。根据管理办法,在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额度修改可调增、可调减。系统已对该5个支出科目调整为不控制科目,额度超支无需调增额度亦可正常报账。

2类:调整为三者总额内调剂使用的支出科目。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预算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预算总额。3个支出科目仍为系统控制科目,在额度范围内报销,如需调增额度,在三者总额内相互调剂修改,如需调减可调至第1类的科目。

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仍为系统控制科目,一般额度修改不得调增,如需调减可调至第1类的科目。

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需要按上述规定修改额度,灵活使用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调整另有规定,则按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以确保额度修改符合预算调整政策规定

 

咨询电话:财务处  科研经费管理科    85287402

科技处   倪慧群           38676276

社科处   康小武           38675341

 

 

                                  财务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