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国际交流处办理出国的,附“广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任务批件”复印件一份。
2. 通过人事处办理出国的,附“华南农业大学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
3. 出访前省外事办的费用预算证明。
4. 按照报账“附件样板”,附报销说明。
5. 严格按批准天数、出访类别、出访国家、出访线路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费用金额。
6. 乘飞机的必须附发票及行程单。
7. 出国签证费、保险费等与差旅费一同报销。
8. 所有国外的票据,每张都要用中文表明内容、打印不清的票据要复印并与原件一同粘贴方可报销。
9. 会议邀请函的中英文对照版。
10. 护照上出入海关盖章页的复印件。
附注:
(1)伙食、公杂补助参照文件标准(按日计算),已领伙食公杂补助的,同一城市交通费不再重复报销。
(2)住宿费在标准额度内凭票报销。
(3)国外引进人才费报销发票需人事处处长审批并附个人护照相片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4)邀请外籍专家来校进行国际交流,报销所需材料包括邀请函、个人护照相片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二、 中长期因公出境报销所需材料
1、 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协议书
2、 公证书
3、 华南农业大学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申请审批表
4、护照复印件
附注:
(1)中长期国际交流费生活费按月补助,具体金额以文件为准。
(2)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期间参加科研会议报销所需材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资格证书、护照复印件、会议邀请函。会议期间只能凭票报销会议费、交通费等,不再重复发放伙食公杂补助。
三、 国外版面费报销所需材料
1、 通过银行购汇汇出的款项,必须附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及银行收费票据。
2、 通过银行信用卡或网银汇出的款项,要附银行对账单。
3、 国外票据要在出版单位,文章内容,收费单位,收费金额等用中文注释。
4、 附文章发表封面。
5、除发票签名外,银行所有的单据都需项目负责人、证明人、经办人签名。
四、国外购买试验材料报销所需材料
1、 通过银行购汇汇出款项,必须附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及银行收费票据;
2、 通过信用卡或网银汇出的款项,要附银行对账单原件;
3、 若在国外直接购买,必须附付款记录的有关资料;
4、 国外票据需对材料名称、材料数量、货款等内容用中文注释;
5、 附报销说明,写明该材料从何处购买及用途、存放地点等;报销说明需经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6、 除发票签名外,银行所有的单据都要签名,方可报账。
财务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