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6-10-27浏览:52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规范会议经费使用、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进一步规范会议经费的预算开支及报销管理,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不得虚列会议经费。各会议主办单位须结合会议实际

需求,认真做好会议费预算工作,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会议用餐、住宿标准等具体项目,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内部管控。所收取会务费用于当次会议,不得收取多于实际需要的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结余不得留用。

2.严禁转嫁或套用会议资金。会议所涉及的住宿费、伙食费、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等费用必须为当次会议实际发生资金,严禁列支因其他事项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住宿费、办公费、设备费等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3.严格执行会议及培训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每人每天包干费用不超综合定额标准450(含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等会议相关费用)。

4.会议应厉行节约,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

提供水果;尽量在校内召开;广州市内召开的会议,本单位人员不安排住宿;会议用餐应尽量简朴。

 

 

财务处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