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1-11月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通报

时间:2016-12-09浏览:59

各学院、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预算进度管理办法,现将我校1-11月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及要求通报如下:

一、学校总体执行情况

2016年1-11月,我校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总额度为11.18亿元,总支出为5.94亿元,比9月份多支出0.95亿元,项目支出进度为53.13%,比10月份上升8.44个百分点,但尚未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

二、高水平大学资金执行情况

(一)2016年重新安排的2015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80%部分)。

2016年重新安排的2015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2016年3月份结转的80%部分)总经费1.69亿元,实际支出约1.24亿元,支出进度为73.28%,比10月份提高了13.63个百分点。申请为授权支付使用的资金9586.31万元,实际支出7592.04万元,支出进度达到79.2%;大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等直接支付资金7309.48万元,实际支出4789.83万元,支出进度达到65.53%。

2015年183个项目中,有59个项目完成100%支付;77个项目支出进度介于60%-100%之间;34个项目支出进度介于10-60%;13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10%。

执行较好的单位包括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人才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省部级以上平台建设、动物实验中心、国家级平台培育、植物学、农林经济管理、数学与信息类学、畜牧兽医动物类、作物、园林植保类学科经费都完成支付。公共大型科研实验平台、农业工程类学科群、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等科研设备的直接支付

    (二)2016年重新安排的2015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20%部分)。

2016年重新安排的2015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2016年6月份结转的20%部分)总经费4223.95万元,实际支出1613.7万元,支出进度为47.94%。在136个项目中有74个项目支出进度超过60%,支出较好的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外,作物园艺学科、植物、生态和食品学科、省部级以上平台建设都完成了仪器设备等资金支付

     (三)2016年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

2016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总经费3.18亿元,实际支出11545.8万元,支出进度为36.22%,比10月份只增长2个百分点。其中授权支付额度16942万元,实际支出7595.23万元,支出进度44.83%;直接支付额度14937.65万元,实际支付3950.57万元,支出进度36.45%300个项目中有33个项目支出进度达到100%,98个项目支出进度介于60-100%;106个项目支出进度介于10-60%;50个项目的支出进度低于10%。

   四)学校收统筹使用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

    由于10月底我校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均未达到省教育厅、财政厅序时进度要求,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统筹使用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的申请,拟收回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6159.68万元 用于学校已有预算安排的各类公用支出,如教学办公设备购置、房屋道路维修、校园网络、家居购置等支出,目前已统筹使用2015年高水平大学资金840.62万元,安排2016年高水平大学资金2011万元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费,目前该部分资金尚未支出。

三、有关要求

(一)必须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6]7号)文件,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进度、项目资金安排及预算执行在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硕士授权高校、公办一般本科高校三个指标体系中已经列为重要考核指标。省财政厅将严格落实部门存量资金考核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慢、消化存量资金不力的单位,将按一定比例调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切实抓好支出进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务必站在抓进度就是抓事业发展的高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本单位资金承担监管和使用主体责任,要切实经得起审计和检查,坚决扼止利用真发票虚假事项报销财政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梳理未支出清单,尽快制定资金支出使用计划,切实抓好支出进度,落实责任。

    (二)抓紧办理合同执行及设备验收工作。

请各单位(学科群、各支撑学科、各项目)继续安排专人跟进采购报账事宜,包括合同签订、设备催收送货、设备验收、固定资产办理、财务报销等环节,抓紧在12月20前支付已完成的高水平大学经费仪器设备采购款项。

(三)请各单位项目通过网上远程预约系统,经报账预审员审核后,抓紧办理日常支付报销工作,请勿集中在年末办理报销手续。

(四)根据支出情况,学校近期将按《华南农业大学预算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98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分类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项目,按5%-10%比例收回统筹。

特此通知。

                                                                                                      财务

                                                                                              2016年12月7

1-11月我校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