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与省属在穗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16〕27号)
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换证对象
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广东省财政厅管理的持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红色封面),以及发证日期超过6年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省属换证人员)。
二、 换证流程
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cybl/index.htm)→换证申请(含遗失补办)→填写申请表→登录→勾选“是否单位集中办理”→填写“换证情况说明”(统一为:旧证换新证)→点击“确定”→打印申请表(登记表)→在本人签名处签名。
三、 换证提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需要集中办理换证人员的申请表(登记表)、从业证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收齐,并填报《集中办理换证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于2017年4月20日12:00之前统一交至财务处(行政楼208室),以便财务处集中办理,逾期请个人办理。换证业务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彭秋莲 包春萍 联系电话:85284292
特此通知。
附件:
1.网上操作方法说明
2.会计从业资格新旧证样式
3.集中办理换证情况登记表
财务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