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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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校园卡销户
我处已于4月12日在校园网上发出《关于取消2017届毕业生银行卡与校园卡自动转账功能的通知》,请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消费情况通过支付宝、校园安心付自行充值,毕业时,将校园卡余额控制为零。财务处将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统一核销校园卡。
二、毕业生校园卡延迟销户申请
因各种原因未正常毕业或休学的学生,可办理校园卡延期申请。其他情况,如:考研、留校做实验等情况,不在办理延期范围内。财务处以教务处及研究生院提供的毕业生数据为依据,办理校园卡批量销户及延期手续。
毕业生校园卡无需收回,也不退还工本费。
办理地点: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行政(办公)大楼117房 联系电话:85285367 85285369
财 务 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