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以前年度被收回零余额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18-03-07浏览:236

各项目负责人:

经过学校申请,2017年底省财政厅收回的部分以前年度零余额项目资金包括2015年省级农业标准化资金(省直单位)、2015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和平台建设项目资金、2016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省级农业标准化资金、2016年省级渔港建设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度省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2017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2017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等84个指标已经结转(附件1),即日起即可开始使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通知,3月底将按规定开展上年资金支出进度考核,将根据部门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及部门支出进度考核情况,办理结转资金的收回、调整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支出工作,加快使用已下达的财政资金。

  

   财务处    

            201837



附件:结转以前年度零余额项目资金(第二批)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