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目前学校暂存款金额较大,包括培训班学费住宿费、科研经费、质保金、押金、管理费房租、其他单位及个人来款等(详见附件)。为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减少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现象,现请各单位及职能部门协助,并根据来款信息逐笔进行确认,于2018年10月31日前到报账大厅办理经费入账、质保金退还等手续。对超过1年以上的来款并未办理相关入账手续的暂存款,将按《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关于“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规定,计入学校“其他收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9月26日
附件:截止2018年9月19日学校未核销的暂存款明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