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经申请,2021年底省财政厅收回的部分以前年度零余额项目资金包括“2021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等11个指标已经结转;2022年初部门预算的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省级资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省级资金等12个指标已经下达。以上资金已经办理入账,详见附件1。根据《预算法》规定,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2021年底被财厅确认为结余并收回的资金详见附件2。
请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国库集中资金执行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用款计划及序时进度要求规范使用资金,避免年底“突击用款”现象。
附件:1. 附件1:关于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项目资金下达通知(第一批)2022.xls
2. 附件2:2021年底被确认为结余并收回的资金明细表.xls
财务处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刘雁冰,电话:8528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