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7〕122号)规定,科研经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科研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法要求设置的科研项目,原则上应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科研财务助理由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聘用和管理,报财务处和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目前,财务处、科学研究院对科研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项目进行了整理(附件1)。请上述涉及调整或新增科研财务助理的科研团队或课题组,将《华南农业大学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4月25日(星期一)前分别报送至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214室10号窗)及科学研究院高新项目管理科(行政楼419室)。若无变更或调整,则无须报送。
附件1:截至2022年3月我校500万元及以上金额科研项目科研财务助理汇总表.xls
财务处 科学研究院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财务处肖斐、吴晗,85288032;科学研究院倪慧群,8528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