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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交2023年春季学期学分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信息来源:


动物科学学院、海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

根据学校学分制改革管理要求,实施学分制管理专业的学生,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854号)文件收费。2023年春季学期,按照学生实际选修课的学分及120/学分的标准,计缴学分学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于422日(星期六)早上8时至516日(星期二)15时开通“统一支付平台”网上缴费平台,请相关学院通知并督促相关专业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平台及时交费。实施学分制管理的专业见表1


1 学分制试点学院及专业

序号

试点学院

试点专业

1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82019202020212022级)

哲学

法学

历史学

汉语言文学

2

动物科学学院
20182019202020212022级)

动物科学

3

生命科学学院
20182019202020212022级)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

4

电子工程学院
201820192020级)

电子信息工程类

5

海洋学院
2019202020212022级)

水产养殖

海洋科学

2. 首次使用统一支付平台的同学,请务必使用电脑版登录统一支付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以便交费成功后能收到电子收据。如对统一支付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科(孟庆书,电话:85283439)

3. 请各位同学在交费前认真核实学分学费金额与本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是否对应(学分学费金额=本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120)。如对本学期所选课程学分数有异议,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人文与法学学院:85283231;动物科学学院:85285212;生命科学学院:85280186;电子工程(人工智能)学院:85285066;海洋学院:87577543),或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85280048)。


附件:统一支付缴费指南.docx



                      财务处  本科生院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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