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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年终结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信息来源: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准确、全面、及时地反映我校2024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关账时间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定于1223日(星期一)下午1800关闭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缴费平台不再办理日常报账、借款、缴费、个人收入申报、网上无纸化投递业务及内部往来网上自助转账业务等。请各单位于1225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提交网上预约报账单据。20241224日至202515日期间,财务处集中进行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初始化工作,暂不对外办理业务。

(二)开账时间

预计202516(星期一)开账,正常办理对外业务。开账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通知

(一)做好零余额(含高水平建设计划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

根据相关规定除科研财政资金外,高水平大学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零基预算,明年不办理结转。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国库资金在系统关闭前应付尽付。

(二)清理核销往来款项

1. 清理暂付款(借款)。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年底结账前办理还款及冲账手续。

2. 清理暂存款。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主页来款信息查询栏目“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来款查询”模块、手机端“紫荆e站办事大厅—部门直通车—财务处直通车—财务信息查询—来款信息查询认领校外单位来款,及时办理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入账及到期履约保证金退回等手续。对于挂账1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将按《华南农业大学暂存款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8109号)规定,统一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3. 核销预借发票。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核销预借发票对于已经开具票据款项已到学校,尚未认领的,请于1223日前在科研系统认领经费财务处将根据科学研究院推送的入账单办理入账及开票手续;如受票方尚未付款的,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或退回已经开具的票据。联系人:财务处会计科18号窗(行政楼214)丘露平,电话:38632415

4. 核销预借财政票据。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核销预借财政票据。对于已经开具票据且款项已到学校,但尚未入账的,请于1223日前办理入账手续;如受票方尚未付款的,请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或退回已经开具的票据。联系人:资金科4号窗(行政楼117室)何静,电话:85288007

(三)基建工程交付使用及转固手续

请总务部(基建处)结合本年度基建计划和各类专项预算,核对基建项目,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转固等手续。联系人:财务处会计科17号窗(行政楼214)林洁莹,电话:38632415

(四)上交各类收入

1. 按批复的预算完成上缴工作。请教育发展基金会、资产经营公司、总务部后勤实体、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完成2024年度学校批复收入预算(年初已下发)上缴工作,确保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执行到位。

2. 上交水电费、资源占用费、科研用地管理费。请各职能部门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21115号)、《华南农业大学校内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288号),督促各使用单位及个人及时上交水电费资源占用费、科研用地管理费等公共资源费用。

3. 上交出租出借租金收入

按上级有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规定,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并督促承租人,按出租出借合同将本年度租金通过非税收入系统上缴财政专户。

4. 返纳工资和利润上缴。请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企业、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后勤实体、省岭南实验室等单位按学校规定于1220日前做好工资返纳及利润上缴工作。联系人:经资委办公室(行政楼212)杨玉林,电话:85283437

5. 做好人员经费的发放请人力资源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单位,负责核对、检查当年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的发放及缴纳情况,当年发生的支出应在当年完成报销手续。各单位于20241218日前做好12月酬金发放报送及在职人员其他收入申报工作。

特别注意:为规范财务工作,准确核算学校当年财务收支情况,当年票据当年报销。

 

 

     财务处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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