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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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金管理,确保暂付款及时核销,财务处自2025年4月起,将每季度向存在未核销暂付款的借款责任人发送提醒短信。通过短信提醒功能,借款责任人可及时掌握本人未核销暂付款的具体情况,便于及时完成核销流程。借款责任人还可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自助查询具体明细(附件1)。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确因客观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还款的,借款人须在办理还款限定日期前,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暂付款延迟还款申请表》(附件2),由经费审批人(课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至财务处财务监管科(行政楼208室),暂付款延迟还款申请原则上不得连续提交三次。
逾期未核销且未提交暂付款延迟还款申请表的,超过还款期限三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冲账的,将用借款责任人薪酬最大额度依次冲销借款。待办理完报账后,原已在酬金中抵扣的暂付款,将按扣款数额返回到扣款人的银行账户中。
财务处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未核销暂付款力度,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晓君、朱俏萍,8528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