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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5-10-31浏览次数:103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打破差旅业务流程壁垒,实现全线上办理,提高差旅业务办理效率与服务水平,经前期调试优化,学校差旅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投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差旅平台主要功能

差旅平台贯通“出差申请、行程预订及提交报销”全流程电子化,提供一站式差旅服务,真正实现免贴票,零跑腿,免垫资、无纸化。

二、差旅平台适用范围

差旅平台适用于通过平台发起出差申请,并在平台上预订行程的差旅业务,如为线下发起出差申请的差旅费用,需在原“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报账系统—差旅费报销”模块填报。

三、差旅平台业务流程

办理差旅业务前请确保项目经费有足够的差旅费用额度,现以电脑端差旅平台为例,一站式差旅业务流程如下:

1. 完善信息:首次登录需完善及核对身份证号和职级等信息。

2. 行程申请:购票前需在【差旅平台】—【差旅管理】—【行程申请】上提交出差申请。

3. 事前审批:项目负责人需在【审批平台】上完成审批,如出差人为项目负责人本人还需指定另一证明人审批。

4. 行程预订:审批通过后,进入【差旅管理】—【进行中行程】,在对应行程右侧点击【其它操作】—【差旅订票】预订行程,包括:火车票、飞机票和预订酒店。通过平台上预订的行程,由平台服务商垫付火车、飞机和住宿等有关费用,确认成功后无需支付,系统自动冻结项目相应金额。

5. 行程确认:差旅结束后,在【差旅管理】—【进行中行程】对行程进行确认,超过10个工作日未确认,系统将自动确认行程。

6. 报销申请:在【报销管理】—【申请报销】,将行程信息、补助金额、支出项目、收款信息等补充完整,点击【提交报销单】,系统根据单据情况自动匹配报销途径。

如所有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含平台外发票),且报销金额在预算范围内系统将直接进行无纸化报销推送,不需要再次审批和投递。如含纸质票据,经办人应自行打印报销单、电子发票和附件,与其他纸质票据一并投递到财务处报账大厅进行报销。

如报销费用大于预算金额或更换项目经费,则需项目负责人再次审批确认,无纸化单据需在网上审批平台完成线上审批,线下投递单据需项目负责人签批。

7. 财务接单:完成审核和支付。

四、注意事项

1. 平台对差旅行程实施管控,严格控制出差地点和时间,因此注意实际行程应与事前申请的行程信息一致。

2. 行程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能购票,项目负责人出差需指定另一证明人审批。

3. 预订机票、火车票、酒店时,请注意相关票务预订的退、改签及取消规则,请认真阅读后再确认订票。所有通过差旅平台购买的票据,如需退改签,需直接在差旅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4. 与行程相关的会议(培训)通知、邀请函和中层干部请假单等需通过附件形式上传。

5. 在平台预订的火车、飞机、住宿费用,出票后系统自动冻结项目金额,由财务处与服务商进行结算,出行师生无需取票及索要发票,差旅平台以外的发票仍需自行申请。

6. 行程结束后,如经办人未主动确认行程结束,系统将在行程结束10个工作日后自动确认,经办人还需自行发起报销申请。

7. 如在行程当天办理退票,因保险已生效,在平台购买的保险将不予退还。

8. 火车票预订需要关联经办人的12306账号,请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绑定。

9. 在差旅平台预订服务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行旅24小时客服热线:4006-060-011。如为10人以上的团体出行,人数较多也可联系客服协助订票。

10. 试运行阶段,移动端操作如遇问题,建议通过电脑端办理。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差旅服务平台操作指引.pdf

(联系人及电话:甘艳玲,85280088;肖  斐,85288005)


                         财务处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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