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学校自2025年初正式启用财务无纸化报销以来,劳务费、日常报销等无纸化业务在流程优化提效上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效,持续优化报销体验,巩固财务数字化改革成果,自2026年3月20日起对高频报销业务全面推行无纸化办理,原则上不再受理线下纸质单据投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本次重点推行无纸化的业务包括:劳务费(含校内人员其他收入、校外人员劳务费、学生劳务)、办公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测试费、公务接待费、租车费。
二、报销流程
上述业务均通过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实现线上填报、网上审批、线上审核和支付、电子化归档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全面取消纸质报销单填报、线下签字审批、纸质材料报送等环节。
三、附件补充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直接予以退回。网上报销业务可通过【快捷跳转】—【失败业务】找回,劳务申报业务可通过对应劳务类型下的【发放管理】找回。
对附件材料欠缺的单据,将作挂起退回处理,经办人需登录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材料进行线上补充:
(一)网上报销业务:登录【网上报账系统】—【快捷跳转】—【已提交业务】—【线上补充材料】完成操作,线上补正材料并提交后,财务系统将自动接单。
(二)劳务申报业务:登录【劳务申报系统】—在对应劳务类型下的【附件补充】完成操作,线上补正材料并提交后,财务系统将自动接单。
四、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正式实施后,如有涉密、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形无法线上办理的,经财务处会计科核实后可按特殊流程办理。
(二)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传达本通知要求,督促经办人员按规定执行。
(三)请各单位、各课题组有关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流程,财务处可提供上门业务指导。
财务处
2026年3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甘艳玲,85280088;肖 斐,85288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