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1-4月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通报

时间:2018-05-11浏览:173

各学院、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预算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9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1-4月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及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学校总体执行情况

20181-4月,省级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下达我校总财政资金等40015.65万元,总支出26950.90万元,总进度是67.35%。其中基本支出资金下达金额15458.52万元,支出14453.26万元,支出进度93.50%;项目资金下达金额为24557.13万元,支出12497.64万元,支出进度为50.89%

我校项目资金大多为结转的以前年度资金,该部分资金的支出进度较低,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项目资金中零余额账户的科研项目资金下达2794.43万元,支出565.07万元,支出进度仅为20.22%;经建处下达的甘蔗全程机械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10个重点实验室建设等的项目资金4189.12万元,支出486.81万元,支出进度仅为12%;部分结转到学校基本账户科研项目资金(含省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资金、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第资金等),2018年初结转数为10183.68万元,支出2082.52万元,支出进度仅为20.45%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6]7号)文件,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进度、项目资金安排及预算执行在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硕士授权高校、公办一般本科高校三个指标体系中已经列为重要考核指标。省财政厅将严格落实部门存量资金考核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慢、消化存量资金不力的单位,将按一定比例调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切实抓好支出进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承担监管和使用主体责任。资金的使用要切实经得起审计和检查,坚决扼止利用真发票虚假事项报销财政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梳理未支出清单,尽快制定资金支出使用计划,切实抓好支出进度。

(二)抓紧办理合同执行及设备验收工作

请各学院、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跟进采购报账事宜,包括合同签订、设备催收送货、设备验收、固定资产办理、财务报销等环节。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远程预约系统,抓紧办理日常支付报销工作,请勿集中在学期末、年末办理报销业务。

(四)根据支出情况,学校年末将按《华南农业大学预算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98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分类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项目,按5%-10%比例收回统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59



   附件:2018年1-4月我校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