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3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财政专项的执行要求,10月31日各财政专项执行率应达到80%。10月底是支出进度重要的考核节点,预算执行率、年底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与下一年度预算拨款挂钩。截至9月30日我校个别财政专项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支出明细详见附件。
财政专项包括: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含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思政“三全育人”、推进教育现代化、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财政配套资金;农业部重点实验室项目、农业生产发展、科技转化利用与推广服务、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等科研专项。以上财政专项的项目编码以”2““5””E”“F”开头,项目名称标识”零“字样。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项目执行进展,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保持沟通,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执行率。
财务处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校国库集中支付其他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表.xls
附件2: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xls